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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挂名股东?挂名股东是什么意思?
所谓挂名股东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过程中或者股权转让中,产生的那些虽然具备了股东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的实质要件的自然人或法人。
挂名股东的法律特征在于:
1、挂名股东在形式上具备了作为公司股东的所有要件,不仅在公司章程中、在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而且在公司股东名册中均反映为股东;
2、挂名股东名下资金属实际出资人所有,它既没有实际出资,也没有以欺诈或欺骗手段出资;
3、挂名股东名下的资金是实际出资人为规避法律而投入的。
“挂名”股东,目前在很多企业中存在着,
它具有以下两种表现形式:
(1)借名出资
实际出资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以自己名义设立公司,借用他人名义投资成立公司,被借用名义者即为“挂名”股东。这又根据实际出资人借名的不同原因分为以下几种形式:
a.实际出资人鉴于自身的身份不宜公开,借用他人身份开设公司;
b.实际出资人由于有关法规、政策对其投资有所限制,其为规避法律法规,而借用他人名义开设公司。
(2)约定挂名
股权转让过程中,通过协议约定在股权转让后不办理变更手续,于是在受让人依约支付完转让款后,在公司章程、工商登记材料以及股东名册上出卖人成了“挂名”股东。
另外一种事实的“挂名”股东现象是: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出让方在收到转让款后,怠于协助办理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这就使买受人在支付了转让款后,已经成为实际出资人,而出让人则由于工商没有变更登记,致使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形式材料上均反映为股东。
即然“挂名”股东以上述形式存在着,那么当一个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出现了“挂名”股东,就会同时存在实际出资人,那么这时也就会出现“挂名”股东与公司之间,“挂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出现法律纷争如何处理的问题,而同时,那些实际出资人又与公司,第三人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另外,“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到底谁是真正的股东,谁应该享有《公司法》所赋予的股东的权利,“挂名”股东的债权人是否能够申请执行其所谓的“股权”,这一系列的问题,法律上没有一个名确的定论。
另外,对于如果用协议的方式约定“挂名”,那么这个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只要双方合意,又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那么对于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又是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这份合同又与工商登记变更有没有关系呢?股权的取得是要经过公示取得,还是股东会议通过后即取得呢?是不是协议内容意思表示真实,当事人自愿放弃取得形式上的股权,没有必要做无效处理呢?
这一系列问题,都是在出现“挂名”股东的情况下,会产生的法律问题,由于目前法律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处理实际问题时会产生很大的争论。
挂名股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方投资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作为挂名股东,是公司工商登记的名义上的出资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作为公司实际出资人,享有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二、乙方作为公司名义上的出资人,没有实际出资,承认在公司验资报告中的资金及公司经营过程中所有投入的资金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主张权利。
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由甲方行使,甲方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依法纳税及履行其他应尽义务。
四、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与乙方无关,因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享有知情权。
六、公司需要变更股东时,乙方应予配合,甲方应支付乙方因此产生的劳务费用。
七、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签字,见证后生效。
八、本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律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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